有關正向心理學的突破的網友們的討論
本報訊:正向心理學的突破,世界衛生組織呼籲各國政府立例要求自我幫助書籍的出版要先取得許可証。約6成暢銷書出版社表示若然立例恐對出版社生存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小編表示這個生存環境本來就不應存在過。你們是怎麼認為呢?歡迎在下面互動討論。
Alice: 暢銷書是指哈里波特?我還是想看王道小說啊!
Bob: 是那些FBI 的32種讀心術,還有是成功的12個秘訣那種暢銷書吧。販賣焦慮的早點去死。
Peter:認同,甚麼21 天精通C++ 的也是差不多貨色。
Charlie: 為甚麼不直接用商品說明條例?
Dave: 因為你不能說明暢銷書無效啊! 這種有沒有效純憑運氣的書很難引用條例。
Charlie: 那為甚麼不用華人廟宇條例?
頻道靜了十分鐘...
Peter: 七星期過N2,十週學會英語等等的呢?
Dave: 寫成N2 全方位七週課程,英語聽說讀寫十週課程吧。對我來說還是商品說明問題,幫不幫到人其實不影響內容,但如果說明能幫到人的話,就不過是賣包生仔藥。害了信它能生仔的人啊!
Kay: 讀者都不是傻瓜,宣傳一下就信了嗎?個個都成功達到目的,有這麼廉價?
Eve: 不準剝奪傻瓜的生存環境!這是智能障礙岐視呢!
Peter: 我也認同消滅智能障礙岐視很有必要,但這不是智障的問題, 還是商品說明的問題,他能說出口,我就就給予他作為人類的基本信任。雖然對你來說可能沒有。所以能令人類更能互信就是文明的進展啊。
Dave: 同意樓上,加上更多時候,說些看起來有幫助的話的人,也根本沒有足夠的自我審視就說出口了。我們要保護說出口的效率,但用來水出版物,還是要等民智再發展一下。畢竟對很多人來說,出版書籍的人是如同扮演著如醫生的角色一類的。
Alice: 你們好煩啊!又不是管哈里波特!你們多看看哈里波特吧!出版商說看完七本哈波的人比不看哈波的更樂觀啊!
Charlie: 我還是想問商品說明條例管不管?
Dave: ...還是華人廟宇條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