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groupon
2011-02-27
雖然商業模式是突破性的, 但是在現今社會, 有能力做出毛利率高的公司用不著你幫它宣傳, 無能力的話, 也沒有辦法給予那麼高的折扣。因為現在幾乎都是把原價升高了, 開給予半價。
能夠把原價升得那麼高的那就是侈奢品, 一些形象付加價值的東西。
因此, groupon 幾乎都只餘下餐飲了。情況和報紙上的coupon 一樣, 一開始是報紙主動聯絡優惠提供者, 到有一定成效是, 優惠提供者反過來會給錢報紙去登coupon。結果是怎樣呢? 大家有看到, 優惠的水準愈來愈低, 亳不吸引。groupon 的品牌型像慢慢下降, 就此玩完。
作為中間人, 如果你有很大的利潤, 被取締是必然的事。
報紙如是, groupon 也應如是, 我想... 地產代理更是如此。